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5月26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10年度国内和境外审计机构,鉴于他们对本公司的持续了解及较高的*水平,董事会决定续聘上述机构为本公司2011年度的国内及境外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