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披露,前日上海一天发生三起高楼玻璃幕墙坠落事件,所幸飞落的玻璃未砸中行人,但还是砸坏多辆汽车,场面十分触目惊心。
目前上海已有超过4000幢玻璃幕墙建筑,其中2成大楼的玻璃幕墙年限已超过15年。而玻璃幕墙的设计年限一般为25年,*们担心,随着更多玻璃幕墙建筑步入老年期,它们成为“高空炸弹”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更有*提醒,本市玻璃幕墙建筑总量的1/5是1997年前建造的,早于本市出台玻璃幕墙相关标准的时间,设计、验收等都不够规范,更容易出现安全隐患。
但拥有全球近半玻璃幕墙建筑的中国早已制订了各环节的玻璃幕墙安全法规,近年来就已先后出台《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等法规。
因此,上海频频出现幕墙坠落安全事件,根本原因不是法规缺乏等技术问题,而是维护责任、监管责任没有很好落实所致。
玻璃幕墙技术被引进到上海只有26年的时间,但这项“新技术”其实早已是全球城市建设用滥了的“老爷货”,早在160年前的*届伦敦世博会展馆建设时就已采用这一技术,近年来全球大都市的建设过程中也没有丝毫要取缔这一建筑技术的迹象,可见其安全可靠性早已在全球建筑界拥有共识。
虽然上海玻璃幕墙标准出台时间较晚,确实可能导致一些安全隐患存在,但建设部在2006年出台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已补上了这一法律责任空白,明确“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这就意味着业主必须为上海玻璃幕墙标准出台前建设的幕墙安全性负责,及时检测和更换不安全的玻璃幕墙。
同时,建设部在该法规中也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且详细规定了各项监管细则。
但从近日发生的多起玻璃幕墙安全事故来看,上海对这项“老技术”的安全监管还是出现了严重漏洞,只是侥幸未酿成人身伤亡惨祸而已。
无论法律法规多么健全,执行者都是关键。
玻璃幕墙往往都用于CBD区域的地标性建筑,其业主要么是区县政府的纳税大户,要么是富甲一方的*企业,甚至还有不少本就是当地*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对这些业主的执法如果屈从于GDP指挥棒、权力指挥棒、人情指挥棒,就会流于形式,背离法律应有的严肃性。而建筑的客观规律一旦被违背,城市安全就会出现严重隐患。一日三起玻璃幕墙坠落事件正是提醒我们,绝不能做任何有违建筑客观规律的事,否则,再成熟的建筑工艺都会变成城市安全噩梦!
上海去年曾发生“11.15”火灾惨案,究其原因就是一些监督执法部门有意忽视了*起码的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致使数十条无辜生命一夜成灰。上海在吸取建筑市场监督教训的同时,同样需要举一反三,仔细排查类似有违建筑规律的监管漏洞,尽快依法落实各项建筑法规规定的监督责任,排除城市安全隐患。
建设部《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规定,玻璃幕墙的业主原则上需要每十年对幕墙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而且也需要建立相关维护、检修及安全性鉴定档案,并保证用于日常维护、检修、安全性鉴定与大修的费用。
职能部门理应依法要求上海所有玻璃幕墙业主上报安全鉴定实施时间,及日常维护、检修、安全性鉴定与大修费用,并及时在官方网站予以披露,便于公众监督业主是否尽到安全责任。
同时职能部门也应及时公开本区、县玻璃幕墙监督责任人和具体监督实施方案。一旦出现幕墙坠落事故,也应及时公布业主单位是否按时检修,其雇佣的玻璃幕墙维修单位是否拥有*资质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当然,我们更期待人大监督问责机制能适时启动,查清玻璃幕墙坠落事故背后监管部门是否尽到监管职责,现有监管模式是否能切实防范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挂得再高的玻璃如果没有安全的粘合剂也会坠落为一地碎渣,城市的繁华同样需要法律这一安全框架的支撑,只有善于把法律更好落实的城市才能真正成为受尊敬的城市,伦敦如此、纽约如此,上海也绝不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