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发布《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1-09)。因笔误原因,第2项议案的中文稿,出现差错,原文为审议通过《财务报告(2010年1月~3月)》的议案,现更正为审议通过《财务报告(2011年1月~3月)》的议案。
特此更正并致歉。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一日